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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逃逸,請有經驗的大大們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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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localmiu0115 [ 2007? 12月 30? 週日, pm 10:53 ]
文章主題 :  肇事逃逸,請有經驗的大大們協助...

早上要去上班的時候,在大直的樂群二路跟北安路口發生車禍,對方很明顯的闖紅燈(時速大約六十),撞到我的車子龍頭後(白ET8),而沒有停下來馬上加速繼續騎,而我龍頭那邊歪掉,護蓋那邊都變型(還有前保桿),因為我有一點近視,看不清楚車牌,要追也追不到(對方車應該是150類似馬車的車),而且又卡到要上班,所以回家換了代步車,馬上騎去公司...
下班後到大直派出所請他們協助,明天早上我得早起,騎我的事故車到同一現場,然後報案請交通對來處理...幫忙調監視畫面給我指認~
請問有沒有大大有遇過相同的事情,該怎麼處理比較好,該如何跟對方索賠比較合理(不知道這樣要修多少錢),或是可以控告他什麼...

發表人:  moooi [ 2007? 12月 30? 週日, pm 11:01 ]
文章主題 : 

通常我會找ㄧ些人
再隔天或上班日 的同ㄧ時間 在同ㄧ路口等他
通常大家上班路線都是固定的.
所以ㄧ般來說都堵得到

記得 打人是不對的喔

發表人:  localmiu0115 [ 2007? 12月 30? 週日, pm 11:19 ]
文章主題 : 

moooi 寫:
通常我會找ㄧ些人
再隔天或上班日 的同ㄧ時間 在同ㄧ路口等他
通常大家上班路線都是固定的.
所以ㄧ般來說都堵得到

記得 打人是不對的喔

當然,我是不會去動粗,而且我還要靠我的手去工作(寵物美容)
另外就是我不是本地人(況且朋友都要上班)
重點是我上班出門的時間是11:25左右,看來不是上班的尖峰時間,對方這樣高速的闖紅燈,應該也是趕時間,我覺得在同一個地方堵他不是個很好的方法!我的時間可是很寶貴的~

發表人:  shadow [ 2007? 12月 30? 週日, pm 11:24 ]
文章主題 : 

localmiu0115 寫:
moooi 寫:
通常我會找ㄧ些人
再隔天或上班日 的同ㄧ時間 在同ㄧ路口等他
通常大家上班路線都是固定的.
所以ㄧ般來說都堵得到

記得 打人是不對的喔

當然,我是不會去動粗,而且我還要靠我的手去工作(寵物美容)
另外就是我不是本地人(況且朋友都要上班)
重點是我上班出門的時間是11:25左右,看來不是上班的尖峰時間,對方這樣高速的闖紅燈,應該也是趕時間,我覺得在同一個地方堵他不是個很好的方法!我的時間可是很寶貴的~


如果你的時間很寶貴的話
我覺得你還是把時間拿去賺錢修車好了
因為報警也不見得找得到人
花的時間也不會比去現場堵人少

堵人或報警
都只是為了爭一口氣而已

發表人:  localmiu0115 [ 2007? 12月 30? 週日, pm 11:54 ]
文章主題 : 

shadow 寫:
localmiu0115 寫:
moooi 寫:
通常我會找ㄧ些人
再隔天或上班日 的同ㄧ時間 在同ㄧ路口等他
通常大家上班路線都是固定的.
所以ㄧ般來說都堵得到

記得 打人是不對的喔

當然,我是不會去動粗,而且我還要靠我的手去工作(寵物美容)
另外就是我不是本地人(況且朋友都要上班)
重點是我上班出門的時間是11:25左右,看來不是上班的尖峰時間,對方這樣高速的闖紅燈,應該也是趕時間,我覺得在同一個地方堵他不是個很好的方法!我的時間可是很寶貴的~


如果你的時間很寶貴的話
我覺得你還是把時間拿去賺錢修車好了
因為報警也不見得找得到人
花的時間也不會比去現場堵人少

堵人或報警
都只是為了爭一口氣而已

當然,也許維修費用只是幾千塊錢,但是我沒有辦法容忍對方這麼樣的不負責任,我想把他揪出來,讓他得到應該得到的教訓!
每個人都是這樣的心態,那壞人還是壞人,哪天同一個人酒駕撞死人,就不是那麼簡單~或許真的只是爭一口氣,但是對於守法,遵守規則的人,我們又得到什麼好的下場?!

發表人:  shadow [ 2007? 12月 30? 週日, pm 11:58 ]
文章主題 : 

你報警了嗎?

發表人:  localmiu0115 [ 2007? 12月 31? 週一, am 12:02 ]
文章主題 : 

shadow 寫:
你報警了嗎?

去過警察局了(下班後才去的),也跟交通隊連絡過,交通隊的人跟我說,明天一早,要到同一個事發地點,同一台車,重新報警,然後請交通隊來處理,順便帶我去看監視器的畫面方便指認~

發表人:  richhan [ 2007? 12月 31? 週一, am 12:28 ]
文章主題 : 

遇到肇事逃逸的一定要當場報警
且一定要留在事故現場
請交通大隊幫你做筆錄
能記得車牌最好
不然跟里長調錄影畫面
且受理後警方處理時間要一個月以上
事故現場要先拍照
機車受損地方都要拍下來
如果車先去修了
記得跟老闆要個發票收據之類的
以便事後跟肇事者請款

發表人:  Ha [ 2008? 1月 1? 週二, am 6:58 ]
文章主題 : 

請記住車禍一定要先報警
不管是多小的擦撞
一定要先報警
或許當下對方跟你說沒關係 小事情
但是誰知道最後會不會突然反咬你一口肇事逃逸
這種事情已經層出不窮了
請記得一定要報警
繳稅就是要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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