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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論自由!? https://vespa.userclub.net/viewtopic.php?f=7&t=5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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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 老洪 [ 2005? 1月 26? 週三, am 1:55 ] |
文章主題 : | 言論自由!? |
言論自由"?好似常常在網路的漫罵文章裡看到當事人使用類似的字句來維護自己隨時將面臨塌陷的薄弱立場。 言論自由?"自由"∼到底可以到什麼樣子的程度?用手機在課堂上與朋友高談闊論;在滿場的電影院裡,用高分貝的聲音預報著下一秒的電影劇情;在國家的門面,國際機場的候機室裡大啖入耳不堪的粗言....這些在每個人的生活中都可能會遇見的例子,是不是也該算是一種"言論自由"?答案絕對是否定的。在課堂中大聲講著手機的人,是漠視於正在講述課程的教授和一同學習的同儕的不尊重!在電影場裡預報劇情的人,也是對正在用心欣賞電影的人的不尊重!在國際機場裡大聲漫罵,呼天搶地,更是對整個種族的不尊重,因為它不但影響了周圍的人、也丟盡了國家的顏面! 對於藉由感官無時無刻去感受到各樣的人、事、物,並勇於表達自己看法和意見的人,本當接受嘉勉。但如果因為單方的"言論自由"而得讓處在同一個公開環境中的其它人感受到不快,甚至是侵犯到它人的權益,那就不該再是所謂的言論自由,而是"自由過度"了! "言論自由"!請在朋友相聚私下肆無忌憚的盡情使用;"言論自由"!必要在公開的場合裡發洩主觀的意見時,也請使用客觀的言語。在高唱言論自由的同時,請先學著尊重並保護身邊的其它人吧。聰明如你,相信會懂的。 順頌 安康 01/26/05 洪士玄 |
發表人: | 賴 [ 2005? 1月 26? 週三, am 2:41 ] |
文章主題 : | |
許許多多的事情是須要思考的,可能我和老洪都30歲的人了,想法較接近 ,我尊重大家所謂的言論,但,我認為老洪講解的對. ------------------------------------------------------------- 和老洪同一條線上的小賴~~ |
發表人: | lion-head [ 2005? 1月 26? 週三, am 2:5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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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度的自由,反而造成不便 就像電影裡的部隊班長常說的一句話:我給你方便你當隨便阿 |
發表人: | 賤 [ 2005? 1月 26? 週三, am 3:4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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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體兩面~~~ 過度的自由就是放縱~ |
發表人: | 政瑋 [ 2005? 1月 26? 週三, pm 2:21 ] |
文章主題 : | Re: 言論自由!? |
老洪 寫: 言論自由"?好似常常在網路的漫罵文章裡看到當事人使用類似的字句來維護自己隨時將面臨塌陷的薄弱立場。
言論自由?"自由",到底可以到什麼樣子的程度?用手機在課堂中與朋友高談闊論;在滿場的電影院裡,用高分貝的聲音預報著下一秒的電影劇情;在國家的門面,國際機場的候機室裡大啖入耳不堪的粗言....這些在每個人的生活中都可能遇見的例子,是不是也該算是一種"言論自由"?答案絕對是否定的。在課堂中大聲講著手機的人,是對正在講述課程的教授和一同學習的同儕的不尊重!在電影場裡預報劇情的人,也是對正在用心欣賞電影的人的不尊重!在國際機場裡大聲漫罵,呼天搶地,更是對整個種族的不尊重,因為它不但影響了周圍的人、也丟盡了國家的顏面! 對於藉由感官無時無刻去感受到各式各樣的人、事、物,並勇於表達自己看法和意見的人,理當接受嘉勉。但如果因為單方的"言論自由"而得讓處在同一個公開環境中的其它人感受到不快,甚至是侵犯到它人的權益,那就不該再是所謂的言論自由,而是"自由過度"了! "言論自由"!請在朋友私下肆無肆忌憚的盡情使用;"言論自由"!請在公開的場合裡發洩主觀的意見,但請用客觀的語言。在高唱言論自由的同時,請先學著尊重並保護身邊的其它人吧。聰明如李期,相信你懂的。 順頌 安康 01/26/05 洪士玄 沒錯!支持老洪說法!但是 應該先確定一下下!這個版!到底屬於公開 抑或是~私人的~??如果大家認同 是公開 那應該不分你我 互相尊重 從車友到立版版主都一樣!但如果 覺的是 私人的 那 就沒什麼好講的了 更不用談論自由 互相尊重 反正私人的 誰是版主就老大! 我一直覺的這樣~無論你先玩還是後玩 都該互相尊重 更不應該以人多欺負人少 或者仗著自己有名來幹一些 市井小名 講好聽一點 你先玩 我尊重你是前輩大家和睦相處 講難聽點 好阿 你板上屌 出來看誰大!你越屌 越有名 越好!哪天 我找人蓋你布袋時 你還不知道是誰蓋的! 大家都是人都有尊嚴 今天你仗著自己名氣大 欺負人的時候 遇到能忍的 就算了 遇到 皮氣不好的 那大家看著辦! 我記的很早以前有人上 VCOT鬧版 振何說ㄧ句 很實在"大家都是年輕人 脾氣也不是很好" 今天 我政瑋 笑笑的面對大家 不是代表我白吃好欺負 是彼此尊重 和諧 今天某某人比較不出聲 (!!禁止使用注音文!!) 卒 總之 無論是誰都該互相尊重 這是我的看法拉 ~ |
發表人: | 政瑋 [ 2005? 1月 26? 週三, pm 2:24 ] |
文章主題 : | |
順帶一題 李期的事情 我完全不做任何意見 我是針對老宏說的"言論自由"做發表 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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