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東穎 寫:
一直有個想法...
我有一台1973年全車整理好的小圓錶,
我一兩個月回台南一次時才騎,
很想帶她來台北,因為有時候會想她
不知道有沒有家有室內車庫想要騎小圓錶的朋友,
可以讓我把車放他家...
我車可以就給他騎...
牌照稅保險再談
至於我想騎時再溝通方便的時間,
一個月沒幾次吧~
我上下班還是騎SV比較多
這是我的第一台VESPA
不賣車,不過戶
另外有一台1990 1000c.c.的mini Austin
車須整理,沒在開,
我也沒錢整理,也不想賣
有人想玩嗎? 我車可以給他開~
因為我覺得丟在路邊給他爛也很心疼
我朋友幫我整理是估七八萬.
我目前是還沒打算整理她;
但車子的稅金保險比較貴...
所以可能會過給使用者,
也許有想玩mini的朋友可以考慮帶他回去整理
若我偶爾想開開會有一台代步車跟對方作暫時交換
開個幾年後再還我... 或是怎樣都可以談
我不知道這樣行不行得通啦∼
因為我車子都沒有要賣...
這些都需在有雙方取得共識的前提下進行,
因為交通工具有涉及維修保養及肇事的問題...
所以也希望能開立有效的合約保障雙方,
我覺得沒在開沒在騎對車子不太好
希望愛她們的朋友讓她們都健健康康的在路上
可能等我有錢蓋了恆溫車庫再讓他們回家吧...
不想花錢買車又想體驗的朋友可以考慮看看跟我聯絡喔...
盡可能不要把單純的事情複雜化,
有很多理不清的糾紛都是事前可以避免的!!